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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文章来源:苏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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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3 17: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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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就医备案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但可能有很多小伙伴还是没有弄清楚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今天就给大家一起捋一捋~

  所需材料一览表a

  异地安置认定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可以提供异地安置认定材料(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作为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住址所在城市应与异地就医备案地所在城市保持一致。

  注:在职参保人员不适用此途径办理异地备案。

  长期居住认定材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见异地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包括居住证、暂住证、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等(包括但不仅限上述材料,任选其一即可),备案材料上的住址所在城市应与异地就医备案地所在城市一致(请勿提供苏州的长期居住证明材料),备案材料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见的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包括参保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员工劳动合同等(包括但不仅限上述材料,任选其一即可),备案材料上的派驻地址所在城市应与异地就医备案地所在城市一致,异地工作证明材料需要由参保人的参保单位开具并加盖参保单位公章,备案材料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个人承诺书

  符合三类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条件(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但无法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的,可以以个人承诺方式签署《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备案,承诺制备案参保人员需满6个月方可申请重新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申请多地备案时,不可通过承诺制备案,需提供材料办理备案。

  转诊证明材料

  异地转诊人员指因患有限于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疾病,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人员。符合异地转诊条件的苏州参保人员,可提供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材料申请转诊异地备案,转诊证明材料上应包含参保人员姓名、疾病诊断、转诊转院日期等基本信息,并由责任医师签字、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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